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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方案
来源:日照旅游局信息中心 2013/9/4 17:37:55 【关闭】
微电影是当前的一种新兴文化业态,有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光明的发展前景,特别受到青年人的喜爱,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宣传途径。为深度诠释“阳光海岸、水运之都”的城市形象品牌,传播日照蓝天碧海金沙滩的美誉,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以微城市、微旅游为主题。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凡是对微电影感兴趣的各大专院校、专业艺术院校师生、专业视频创作者、草根原创作者、视频爱好者及广大拍客等创作团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日照市旅游局
支持单位:日照市各区县旅游局、日照市各旅游景区
媒体支持:新华网、人民网、百度网、谷歌网、腾讯网、中国旅游报、经济导报、齐鲁网、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旅游天下》栏目、河南电视台、日照大众网、日照日报、日照广播电视台等。
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负责相关工作。
四、大赛赛程:
(一)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2013年9月6日——2014年4月30号
征集方式:
1、实物资料报送: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连同存有作品、以及花絮、剧照和海报(如果有)的数据光盘1份寄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日照市旅游局市场科,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918室,邮编:276800),注明“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字样。
2、电子资料报送: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网上报名表(网址:http://www.rzta.gov.cn/),另附主创人员的简介、照片以及参赛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邮箱:rzsck@126.com)。
3、主办方将所提交的参赛作品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到优酷网、土豆网,开始接受网友浏览。
(二)作品评选
时间:2014年5月1日——5月15日
主办方将在优酷网、土豆网上传的微电影进行统计,统计参赛视频在优酷或土豆等视频网站的累计播放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然后乘以40%,为网络点播量的所得分值;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和日照旅游网(http://www.rzta.com/)设立投票版块,接受网友投票,根据投票数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然后乘以60%,两项分值相加确定名次。
(三)颁奖典礼
时间:2014年5月19日
地点:日照市会展中心
五、作品要求:
1、在2013年9月6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推出的表现“美丽日照”为主题的微电影。作品以食、住、行、游、购、娱为内容,全面展示日照旅游的丰富内涵,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重点突出,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微电影作品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12分钟。
3. 微电影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也可以全部提供,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参赛者姓名。
4. 微电影作品格式要求:申报的微电影作品格式为 MPEG-2、 FLV、MP4、MPG,请提供网络版(分辨率为1280*720),及高清版(分辨率1920*1080,)两个版本的视频文件,适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获奖作品均在山东电视体育频道晚间黄金时间播出。
5. 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参赛作品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6. 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农村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7、凡到景区创作拍摄的团队和个人,到日照市旅游局市场科提交报名表,提供拍摄团队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由日照市旅游局办理“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拍摄临时工作证,凭工作证免费在景区、景点进行拍摄。景区为拍摄团队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8、凡提交微电影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六、奖项设置:
1、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 1名 奖金六万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三万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各一万元;
优秀奖10名 奖金各三千元。
2、单项奖。微电影大赛设“金太阳奖”,由专家进行评审,该奖共设置六个奖项: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摄影、最具人气奖,奖金为一千元,每个奖项各一名。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请获奖者自行纳税。优秀作品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有关数字影视大赛活动。
报名表详见附件
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
“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
2013年9月4日
一、大赛主题:
“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以微城市、微旅游为主题。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凡是对微电影感兴趣的各大专院校、专业艺术院校师生、专业视频创作者、草根原创作者、视频爱好者及广大拍客等创作团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日照市旅游局
支持单位:日照市各区县旅游局、日照市各旅游景区
媒体支持:新华网、人民网、百度网、谷歌网、腾讯网、中国旅游报、经济导报、齐鲁网、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旅游天下》栏目、河南电视台、日照大众网、日照日报、日照广播电视台等。
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负责相关工作。
四、大赛赛程:
(一)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2013年9月6日——2014年4月30号
征集方式:
1、实物资料报送: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连同存有作品、以及花絮、剧照和海报(如果有)的数据光盘1份寄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日照市旅游局市场科,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918室,邮编:276800),注明“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字样。
2、电子资料报送: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网上报名表(网址:http://www.rzta.gov.cn/),另附主创人员的简介、照片以及参赛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邮箱:rzsck@126.com)。
3、主办方将所提交的参赛作品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到优酷网、土豆网,开始接受网友浏览。
(二)作品评选
时间:2014年5月1日——5月15日
主办方将在优酷网、土豆网上传的微电影进行统计,统计参赛视频在优酷或土豆等视频网站的累计播放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然后乘以40%,为网络点播量的所得分值;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和日照旅游网(http://www.rzta.com/)设立投票版块,接受网友投票,根据投票数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然后乘以60%,两项分值相加确定名次。
(三)颁奖典礼
时间:2014年5月19日
地点:日照市会展中心
五、作品要求:
1、在2013年9月6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推出的表现“美丽日照”为主题的微电影。作品以食、住、行、游、购、娱为内容,全面展示日照旅游的丰富内涵,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重点突出,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微电影作品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12分钟。
3. 微电影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也可以全部提供,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参赛者姓名。
4. 微电影作品格式要求:申报的微电影作品格式为 MPEG-2、 FLV、MP4、MPG,请提供网络版(分辨率为1280*720),及高清版(分辨率1920*1080,)两个版本的视频文件,适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获奖作品均在山东电视体育频道晚间黄金时间播出。
5. 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参赛作品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6. 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农村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7、凡到景区创作拍摄的团队和个人,到日照市旅游局市场科提交报名表,提供拍摄团队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由日照市旅游局办理“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拍摄临时工作证,凭工作证免费在景区、景点进行拍摄。景区为拍摄团队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8、凡提交微电影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六、奖项设置:
1、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 1名 奖金六万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三万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各一万元;
优秀奖10名 奖金各三千元。
2、单项奖。微电影大赛设“金太阳奖”,由专家进行评审,该奖共设置六个奖项: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摄影、最具人气奖,奖金为一千元,每个奖项各一名。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请获奖者自行纳税。优秀作品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有关数字影视大赛活动。
报名表详见附件
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
“美丽日照-金太阳奖”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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