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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工商分局“体检”节前旅游市场

来源:黄海晨刊  作者:通讯员 刘琳   2013/9/30 8:47:09 【关闭】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近日,岚山工商分局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旅游市场进行了一次彻底节前“体检”。

    加强旅游市场主体准入管理。重点检查旅行社和景区、景点中的商店、饭店和酒店是否证照齐全,是否亮照经营,是否有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执照的行为;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条件,是否按照核定的范围、期限经营依法经营;旅游商店、饭店、酒店等旅游购物服务场所及其他旅游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质和登记事项,是否存在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

    加强旅游商品管理。检查旅游商品是否属假冒伪劣商品,是否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旅游商品是否有假冒商标、原产地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等问题;旅游商品是否属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旅游商品是否属“三无”商品;严禁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旅游经营行为管理。检查经营专营、专卖商品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证;经营旅游食品的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者是否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缺斤少两等行为;购物店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加强旅游合同管理。检查推进旅行社使用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补充合同、行程单、店堂告示等是否有“霸王条款”;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时,是否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旅行社是否按照合同履约,是否存在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是否有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加强旅游广告管理。检查是否存在旅行社利用广告对旅游者作虚假承诺欺诈游客或做虚假宣传的行为;是否存在旅游商品经营者利用广告对旅游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加强旅游投诉举报管理。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是否明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旅游景区、景点发生消费纠纷是否及时得到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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